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1〕9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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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

小竹前瞻: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规定了基础设施基金发售、上市交易、挂牌转让等业务活动,以及相关参与机构及其人员的行为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同时强调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并实施自律管理。该办法适用于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规定的基金产品及资产支持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活动。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审核、发售认购、上市交易、收购及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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