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07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1〕433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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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条款的通知

小竹前瞻: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旨在规范评估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提升投资者教育工作水平。该指南适用于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评估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证券公司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报送投资者教育工作情况。并自2021年5月17日起实施。

各市场参与人:


结合当前市场相关技术系统改造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第4.5.1条关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分别揭示的规定,第4.5.2条关于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需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规定,以及第4.5.4条关于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限制的规定,自2021年5月17日起实施。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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