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3-11-30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3〕42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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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小竹前瞻: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证监会制定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予以公布,自2013年11月30日起施行。附件:证监会公告[2013]42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我会制定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3年11月30日


附件: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监会公告[201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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