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1-10-26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1〕31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收藏

【第31号公告】《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

小竹前瞻: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活动,防范证券公司的风险,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交易机制的完善和证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该办法。附件: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

现公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