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2〕25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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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

小竹前瞻:本指引规定了债券交易参与人的管理要求。本所会员可以直接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非会员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未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的债券投资者可以作为经纪客户委托本所会员参与债券交易。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本所认可的其他非会员机构可以申请成为本所债券交易参与人,需要满足较强的资本、资金实力与持续经营能力等条件。本指引自2022年4月25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债券交易参与人的债券交易及其相关业务活动,维护债券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引》)。现予以发布,并自2022年4月25日起施行。


《指引》施行后,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含一级交易商)及其他已开设或租用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的本所债券市场参与人统一转换为《指引》规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无需办理债券交易参与人申请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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