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8-03-06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08〕7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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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告〔2008〕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小竹前瞻: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7年度暂停对期货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检。对于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资格年检。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现就期货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对期货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年检。


二、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人员应按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参加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资格年检。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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