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4-29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2〕438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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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

小竹前瞻:该指引适用于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编制。指引要求发行人、主承销商和证券服务机构等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编制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或披露相关申请文件。主承销商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妥善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以确保内容的一致性。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提高审核工作效率,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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