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6-10
发文字号:
证监会令〔第200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收藏

【第200号令】《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

小竹前瞻:为了规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并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提供附件:《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立法说明。

《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22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1.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


2.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立法说明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立法说明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