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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结算参与人:
为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发布实施,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新增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与其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项下证券账户之间债券等品种双向划转相关内容。
二、其他文字性修订。
本指南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