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06-19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0〕47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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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科创板股票异常波动认定所涉基准指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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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3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以下简称科创50指数)实时行情将于2020年7月23日发布。为明确科创板股票异常波动认定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自科创50指数实时行情发布之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以科创50指数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第十五条所称基准指数,用于计算科创板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并据此认定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二、本所将根据科创板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评估和调整上述基准指数,并向市场公告。


三、本所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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