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2-01-07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2〕7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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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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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4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现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详见附件),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上证发〔2020〕6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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