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证券商:
为加强托管股票的管理,现就有关股票集中托管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请照此办理:
1、为保证南玻股票顺利上市,登记公司在签收南玻托管股票后三日内发出确认通知书,各证券商收到确认通知书后即可向股东发出股票存折。
2、为保证股份资料的安全,经请示主管机关同意。今后凡因差错需更改股东姓名时,必须附买进委托书和经证券部主要负责人签名的说明材料方可办理。
3、为保证股票的顺利托管,请各证券商在接收托管股票时严格检查,特别是挂失股票,绝对不能接收托管。
4、属于个人的非标准手股票,不论股数大小,均应当接收托管。
5、为保证数据资料安全和市场运作顺畅,凡星期六对帐不符的单位,务必在星期一查清平帐,否则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992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