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2-02-25
发文字号:
深证登字〔1992〕19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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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票集中托管问题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二批)》。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二批)》。

各证券商:


为加强托管股票的管理,现就有关股票集中托管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请照此办理:


1、为保证南玻股票顺利上市,登记公司在签收南玻托管股票后三日内发出确认通知书,各证券商收到确认通知书后即可向股东发出股票存折。


2、为保证股份资料的安全,经请示主管机关同意。今后凡因差错需更改股东姓名时,必须附买进委托书和经证券部主要负责人签名的说明材料方可办理。


3、为保证股票的顺利托管,请各证券商在接收托管股票时严格检查,特别是挂失股票,绝对不能接收托管。


4、属于个人的非标准手股票,不论股数大小,均应当接收托管。


5、为保证数据资料安全和市场运作顺畅,凡星期六对帐不符的单位,务必在星期一查清平帐,否则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992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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