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已修订
发文日期:
2022-05-27
发文字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22〕57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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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参与人证券托管业务指南(2022年修订)

已修订。参见:《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关于修订、废止部分业务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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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订。参见:《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关于修订、废止部分业务指南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公司将参照主板市场,对科创板股票(含存托凭证)的流通证券提供不限制卖出冻结服务,同时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参与人证券托管业务指南》,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证券划转业务,不再要求划出证券托管证券公司出具拟划出证券无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并同意划出的证明文件。


二、删除司法冻结状态调整业务中对于证券公司(或营业部)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材料要求。


三、B股非交易过户中,通过“在线业务受理系统”申报的,《B股非交易过户申请表》无需加盖结算会员预留印鉴。


四、调整债券跨市场转托管业务申请表获取途径表述。


五、精简税费标准的表述。


本指南自2022年5月30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参与人证券托管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参与人证券托管业务指南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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