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地会员:
随着证券市场区域化程度的加强,本所外地会员日益增多,要求作为上市推荐人的会员向本所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本所对外地会员申请上市推荐人现作如下规定:
一、凡取得本所会员资格后,均可以作为本所的上市推荐人。
二、需向本所索取上市推荐人参考资料者,请逐与本所上市部联系。
三、在接此文后,请各外地会员将负责上市推荐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姓名、地址、邮码及电话、传真号码函告本所上市部电话:5683940,5583916传真:5583916
四、在稍后一些时日,本所将成立上市推荐人联谊会。请各会员提供有关设想与建议。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3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