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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3-07-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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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竞价撮合规则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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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1993年7月30日改用大机撮合系统后,其竞价撮合规则也同样有了更新,新的竞价方法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


每一营业日上午9:00起,交易系统开始接收并贮存由交易大厅和各证券商柜台报入的所有买入与卖出合法委托,同时接收撤销请求并处理。9:30整,系统对已报入的买卖委托集中进行撮合处理,这一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对于任何一种证券集合竞价按以下步骤完成:


一、确认集合竞价处理的有效委托


首先确认该支证券行情价格升降一次的最小范围,我们称之为档位。一般证券为0.05元,价格较低者为0.01元。


以昨收盘价为基础,上下40个档位的范围我们称之为有效范围,其限价在有效范围内的合法买卖委托我们称之为有效委托。系统只对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二、确定开盘价位


首先选择这样一个价位,它能使参与集合竞价的有效委托根据这个价位成交,产生最大成交量。我们称之为开盘参考价位。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价位,均产生最大成交量。则选其中最接近昨收盘价者作为开盘参考价位。


若所有价位都不能产生成交时,则判断以下三种情况:若实际最高叫买价高于昨收盘价,则选取实际最高叫买价作为开盘参考价位;若实际最低叫卖价低于昨收盘价,则选取实际最低叫卖价作为开盘参考价位;若实际最高叫买价不高于昨收盘价,且实际最低叫卖价不低于昨收盘价,则选取昨收盘价作为开盘参考价位。


然后,如果选中的开盘参考价位与昨收盘价距离不超过六个档位(我们称为集合竞价偏离档),则以此参考价位作为开盘价位。否则如果选中的开盘参考价位与昨收盘价的距离超过六个档位,则从昨收盘价出发在参考价位的方向上移动六个档位的价格,将之定为开盘价位。


三、集中撮合


将所有的买入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报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再将所有卖出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报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然后,依序逐笔让排前面的买入委托与卖出委托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条件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不存在限价高于或等于开盘价位的叫买有效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或等于开盘价位的叫卖有效委托为止。我们称之为成交条件不满足。所有的成交一律取开盘价位作为成交价。


四、行情揭示


若集合竞价处理过程中该支证券成交量不为零,则将开盘价位揭示为开盘价,并揭示出成交量。


以开盘价位为基础,向下向上各让出四个档位,我们称之为行情揭示偏离档,定为叫买揭示价位和叫卖揭示价位。


集中撮合完毕后所剩余的叫买有效委托中,实际最高叫买价不高于开盘价位,且不低于叫买揭示价位,则实际最高叫买价被揭示为叫买揭示价。


若实际最高叫买价高于开盘价位,则开盘价位被揭示为叫买揭示价。


若实际最高叫买价低于叫买揭示价位,则叫买揭示价为空。


在剩余的叫卖有效委托中,实际最低叫卖价不低于开盘价位,且不高于叫卖揭示价位则实际最低叫卖价被揭示为叫卖揭示价。


若实际最低叫卖价,低于开盘价位,则开盘价位被揭示为叫卖揭示价。


若实际最低叫卖价高于叫卖揭示价位,则叫卖揭示价为空。


至此,集合竞价完毕,随即转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


连续竞价采用分盘集中竞价处理,每盘竞价处理,按以下步骤完成:


一、确认连续竞价中每一盘的有效委托


首先根据一定时间间隔或一定委托数量二者优先成立者的原则选取已报入系统的一盘买卖委托,其中对于一定的时间间隔和一定委托数量的参数设定由交易所视市场状况决定。


在此盘所有的买卖委托中,以最近一盘的成交价位,我们称之为最近价位。以最近价位为基础,上下40个档位的范围我们称之为有效范围。其限价在有效范围内的合法委托,我们称为该盘的有效委托。系统只对有效委托进行竞价处理。


二、确定成交价位


首先选择这样一个价位,它能使参与此盘竞价的有效委托根据这个价位成交,产生最大成交量。我们称之为成交参考价位。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价位,均产生最大成交量。则选其中最接近最近价位作为成交参考价位。


若所有价位都不能产生成交时,则判断以下三种情况:若实际最高叫买价高于最近价位,则选取实际最高叫买价作为成交参考价位;若实际最低叫卖价低于最近价位,则选取实际最低叫卖价作为成交参考价位;若实际最高叫买价不高于最近价位,且实际最低叫卖价不低于最近价位,则选取最近价位作为成交参考价位。


然后,如果选中的成交参考价位与最近价位距离不超过两个档位,我们称为连续竞价偏离档。则以此参考价位作为成交价位。否则如果选中的成交参考价位与最近价位的距离超过两个档位,则从最近价位出发在参考价位的方向上移动两个档位的价格,将之定为成交价位。


三、集中撮合


所有买卖有效委托均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条件下时间优先的顺序成交。直至不存在限价高于或等于成交价位的叫买有效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或等于成交价位的叫卖有效委托为止。我们称之为成交条件不满足。所有的成交一律取成交价位作为成交价。


四、行情揭示


若此盘竞价处理过程中该支证券成交量不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最近价,并揭示出成交量。


以最近价位为基础,向下向上各让出四个档位,我们称之为行情揭示偏离档,定为叫买揭示价位和叫卖揭示价位。


集中撮合完毕后所剩余的叫买有效委托中,实际最高叫买价不高于成交价位,且不低于叫买揭示价位,则实际最高叫买价被揭示为叫买揭示价。


若实际最高叫买价高于成交价位,则成交价位被揭示为叫买揭示价。


若实际最高叫买价低于叫买揭示价位,则叫买揭示价为空。


在剩余的叫卖有效委托中,实际最低叫卖价不低于成交价位,且不高于叫卖揭示价位则实际最低叫卖价被揭示为叫卖揭示价。


若实际最低叫卖价,低于成交价位,则成交价位被揭示为叫卖揭示价。


若实际最低叫卖价高于叫卖揭示价位,则叫卖揭示价为空。


至此,连续竞价一盘竞价完毕,随即进入下一盘竞价过程中选取有效委托阶段,循环往复,直至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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