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证券商:
随着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广大投资者对增加市场透明度、加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管理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为此,我所于93年初在行情传播系统上加设了重大信息披露系统,向全国投资者即时同步并公正地传播深交所的重大信息公告。后为了弥补报纸传播速度不及时、覆盖面不够等问题,使信息披露更为体现三公原则,又利用卫星系统传播全国各地报纸上的证券市场消息、国家宏观政策及重大事件,于中午休市和下午收市后的时间播发。虽经我所反复强调,至今券商仍有一些未在证券营业厅内为股民安装此信息披露终端,至使许多异地股民仍不能第一时间看到我所信息公告,投资者的反映强烈。
基于此,为使全国投资者公正及时得到深圳证券市场的信息,我所再次重申:
一、各会员必须在营业厅内向股民安装我所重大信息披露终端,及时播放我所送来的最新信息。
二、我所于今年三月份起将进行抽查,并受理股民对信息披露的投诉。一旦发现仍有券商不安装信息披露终端,我所将对其加以严肃处罚。
三、深交所的证券行情信息系我所无形资产,任何部门未经我所同意或未与本所签定正式协议,不得擅自向以再经营为目的的他方提供行情及相关证券信息。此属侵权行为。曾有此行为的会员及信息使用方务必于三月底前来我所信息管理部补签协议,并按有关规定交纳信息使用费。过期者我所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4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