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4-04-12
发文字号:
证委发〔1994〕7号
发文机关: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已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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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不设股票交易岗,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二批)》(证监法律字〔2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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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二批)》(证监法律字〔20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在去年股份制改造、组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出现了职工在上班时间请病、事假等方式进行股票炒作的现象,某些企业甚至为职工设立专门的股票交易岗位,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加强生产管理,促进我国企业股份制和证券事业的健康发展,现要求企业一律不准为职工设置任何类型的股票交易岗(点);已经开设的,要采取妥善措施迅速停止活动;企业应对职工的意识和愿望进行教育并加以正确的引导。


以上通知,请转发所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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