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拟对交易所上市债券品种的交易费率进行调整,调整后费率如下:
新定标准从2003年1月2日起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00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