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证券商:
为配合深交所大宗国债交易厅正式投入使用,我所拟在95年3月2日前进行首批大宗国债交易厅交易代表资格审查。受目前大宗国债交易厅通讯条件的限制,为便于交易代表开展业务,允许和欢迎交易代表自备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望各有关单位积极准备,尽快办理交易代表资格。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5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