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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6-11-11
发文字号:
深证登〔1996〕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结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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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内部股份公司股份登记业务规则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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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二批)》。

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是经深圳市政府主管机关批准深圳市内部股份公司的登记机构。内部股份公司经深圳市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发行内部股份证后,即可向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提出登记申请。登记申请获接纳后,结算公司与内部股份公司签订内部股份证发行登记协议书与内部股份登记管理服务合同,为内部股份公司代理印制内部股份证。内部股份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股份登记管理事务,并将指定人员的姓名、电话、传呼机号码以书面形式通知结算公司。   


一、登记


(一)申请登记内部股份证须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申请登记股份证的报告


2.深圳市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发行内部股份证的文件;


3.政府部门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


4.内部股份公司盖章确认的内部职工名册与股东认股名册;


5.内部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6.内部股份公司中英文字样、法人代表印鉴、公司印鉴。


(二)登记程序


1.在电脑系统里设置内部股份公司代码;


2.用手工将经内部股份公司盖章确认的股东名册逐笔登录。


3.在登录过程中若发现股东名册中有股东姓名和证券帐户号码与结算公司电脑资料不符的,经查实后确属内部股份公司提供了错误资料的,将错误资料集中反馈给内部股份公司,经内部股份公司修改提供正确股东资料后再登录。


4.电脑登录完成后,打印股份证与股份总清单一式二联(内部股份公司、结算公司各持一联),核实登录的总股本是否与深圳市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发行的股数一致。


5.结算公司开出收款通知书一式三联(内部股份公司、结算公司、财务部、存管登记部各持一联)。


6.通知内部股份公司领取并签收打印好的股份证与股份总清单,内部股份公司凭收款通知书在结算公司财务部缴交登记手续费。


7.建立内部股份公司股本结构明细帐。


8.将内部股份公司所有提交的文件与清单独立存档保管。


(三)收费


初始登记费按发行面值的2.5‰收取,国有股、发起法人股免收登记费。


二、转让


内部股份公司每年应向结算公司提交一份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及资产净值变动的财务报告。内部股份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以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转让双方先向内部股份公司提出转让登记申请;内部股份公司指定专人审核并收取转让双方的内部股份证,按转让双方申报的转让价格预先计算并代收印花税、转让费。


(一)申请股份转让时应提交的文件与资料


1.内部职工股转让:①董事会盖章确认的内部股份转让名册一式二联(内部股份公司、结算公司各持一联);


②内部股份证。


2.国有股、法人股转让:①董事会决议;


②董事会盖章确认的内部股份转让名册一式二联(内部股份公司、结算公司各持一联);


①董事会盖章确认的内部股份公司国有股、法人股过户审查登记表一式二联(内部股份公司、结算公司各持一联);


④转让双方的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


⑤转让双方达成的转让协议书;


⑥如属国有股转让还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转让的文件;


①内部股份证。


(二)转让登记程序


1.结算公司核对内部股份公司提交的股份转让名册与内部股份证是否正确。如有不对,向内部股份公司提出。


2.内部股份公司提交的所有文件报部门经理及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操作员即可将内部股份公司董事会盖章确认的股份转让名册登入电脑。


3.打印以下凭证:


①内部股份证;


②转让过户总清单一式二联。(内部股份公司、结算公司各持一联)。


③转让报告书一式四联。(内部股份公司、结算公司、转让人、承让人各一联)。


4.以上步骤完成后,通知内部股份公司领取并签收转让完毕的股份证及转让凭证。结算公司填写一式三联的收款通知书(内部股份公司、结算公司财务部、存管登记部各一联)。


5.内部股份公司凭收款通知书到结算公司财务部缴交印花税与转让费。


6.转让过户完成后,检验总股本是否正确,并将内部股份公司提交的所有文件存档。


7.属法人股、国有股转让的,要在内部股份公司股份结构明细帐里做记录。


(三)收费


1.国有股、法人股转让登记费:成交面值的1‰;


2.个人股转让登记费:股数×协议转让价3.5‰;


3.公证赠与、继承、判决过户登记费:股数×每股净资产值×3.5%‰;


4.印花税3‰由深圳结算公司代征代缴。   


三、分红派息配股


(一)分红派息配股应提交的文件与资料:


1.分派现金股利时,内部股份公司须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2.分派股票股利或配股时,内部股份公司须提交经市证管办同意并盖章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二)分红派息配股程序


1.分红派息配股日前三个工作日内部股份公司通知结算公司存管登记部,并将内部股份证收齐、编制交接清单(一式两份)(交接清单的格式见附页)后,送结算公司。


2.将内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报部门经理审批。


3.结算公司操作员签收股份证后,将股东大会决议里的分红派息配股参数录入电脑进行分红派息配股登记。


4.打印凭证:


①分派现金股利:派息总清单一式二联(内部股份公司、结算公司各一联)。


②分派股票股利及配股:分红、配股总清单一式二联(内部股份公司、结算公司各一联)及内部股份证。


5.分红派息配股电脑登录完毕后,结算公司将打印好的内部股份证及分红派息配股清单移交内部股份公司签收。


6.结算公司开出收款通知书一式三联(结算公司财务部、存管登记部、内部股份公司各一联),并通知内部股份公司在结算公司财务部缴交分红派息配股手续费。


7.内部股份公司凭结算公司提供的派息名册,向股东发放股息。


8.将内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存档。


9.如属送红股或配股,则在内部股份公司股本结构明细帐上做记录。


(三)收费


1.分红手续费:红股总面值2‰;


2.派息手续费:股息总额的1‰;


3.分红同时派息手续费:(股票面值×送红股股数+派息总额)×2‰;


4.配股登记手续费:配股总面值2.52‰,国有股、法人股免收配股登记费。


四、内部股份证挂失补发


1.内部股份公司的股东遗失内部股份证,应立即到内部股份公司办理挂失手续,并在《深圳特区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2.股东在内部股份公司办理股份证挂失手续后,内部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向结算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①股东内部股份证挂失申请;


②已登报的遗失声明;


③内部股份公司挂失证明;


④股东身份证及代码卡复印件。


3.股东遗失声明在见报日起七日人提出异议后,结算公司即可为该股民补发内部股份证。


4.将内部股份公司提交的所有挂失资料存档。


5.结算公司开出收款通知书一式三联(结算公司财务部、存管登记部、内部股份公司各一联)。内部股份公司凭收款通知书在结算公司财务部缴交挂失手续费。


6.收费


内部股份证挂失手续费:每笔20元


五、内部股份证的管理


1.内部股份证采用折薄形式,所有内部股份公司发行的内部股份证封面印刷各自的公司名称、徽标外,其它要素均为固定格式。


2.内部股份证由结算公司统一设计印制、印制费用由内部股份公司承担。


3.内部股份证统一由结算公司保管、签发和记录。


4.结算公司建立内部股份证出入库明细帐,并将出入库单存档。



深圳证券结算公司

199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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