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6-06-08
发文字号:
深证会〔2006〕47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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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发行新股发行手续费处理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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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六批)》。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发行字〔2006〕10号),《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证监发字〔1996〕423号)不再执行。因此,新股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发行,本所不再接受主承销商委托提取发行手续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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