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8-12-01
发文字号:
深证发〔1998〕295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藏

关于做好证券交易中心业务清理工作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各证券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清理整顿证券交易中心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本所与交易中心之间联网业务转移、债权债务清理、开户业务移交及凭证资料的交接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易中心清理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交易中心应当在1999年1月31日前完成联网业务转移工作,1999年4月1日前完成与本所的债权债务清理、凭证资料交接和开户业务移交工作。


二、各交易中心应当根据上述时间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和业务转移进度表,并将本所对业务清理的要求传达给下属会员单位,积极推动联网业务转移。


三、为做好登记清算凭证及开户资料的交接工作,各交易中心要组织力量,对与本所交易、结算、登记和开户等业务有关的凭证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装订。


四、各交易中心已缴到本所的联网费,原则上不予退还,由本所直接登记在有关会员名下,供会员购买席位或缴纳席位管理年费。为此,各交易中心应认真做好联网费用核对确认工作,并将填写好的《交易中心联网费用和管理年费确认表》(附后),于1998年12月20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本所市场服务部。


五、本所将根据各交易中心联网业务转移的进度,清理与各交易中心之间的债权债务,退还交易保证金和返还98年度的交易经手费。

本所欢迎各交易中心就联网业务转移、开户业务移交及凭证资料的交接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所市场服务部联系人为周学东,电话为2083333—-3432。


特此通知。


附件:交易中心联网费用和管理年费确认表交易中心联网费用和管理年费确认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8年12月01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