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7-11-14
发文字号:
深证会〔2007〕117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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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有关权证在最后交易日的简称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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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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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提示权证最后交易日,本所将对有关权证在最后交易日的简称进行变更,即在原有简称前增加字母“Z”代表最后交易日,同时去掉原简称尾数代表的序号,权证代码维持不变。最后交易日的次一交易日,有关权证恢复最后交易日前的简称直至权证摘牌。按照前述原则,“中集ZYP1”认沽权证和“侨城HQC1”认购权证在最后交易日(2007年11月16日)的简称将分别变更为“Z中集ZYP”和“Z侨城HQC”。2007年11月19日,“中集ZYP1”认沽权证和“侨城HQC1”认购权证恢复原有简称。其他有关权证在最后交易日的简称变更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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