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修订)》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3年4月15日
附件:
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
2.《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