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3-03-15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3〕18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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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号公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全文废止。参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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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2号)。

现公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3年3月15日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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