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2-09-19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2〕22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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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号公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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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21号)。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2年9月19日


附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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