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已修订
发文日期:
2009-12-14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09〕32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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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号公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已修订。参见:《关于修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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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订。参见:《关于修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26号)。

 现公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自2010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1.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2.《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起草说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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