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9-08-17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09〕22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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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号公告】《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

全文废止。参见:《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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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9号)。

现公布《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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