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1-06-09
发文字号:
证监会令第72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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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号令】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全文废止。参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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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2次主席办公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1.《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2.《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说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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