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三峡工程库区移民资金的会计核算,加强移民资金的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及其他有关法规,我们制定了《三峡工程库区移民资金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于 2002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三峡工程库区移民资金会计制度》后,《三峡工程库区移民资 金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三峡工程库区移民资金会计制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