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03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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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全文废止 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1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2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起草说明.doc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起草说明.doc


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doc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doc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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