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结合怀化征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费征管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管调整事宜
自2021年4月1日起,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税费征收管理的主管税务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中方县税务局。
二、调整后主管税务机关办公地址和服务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中方县税务局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五溪路18号;邮编:418005 ;服务电话:0745-2666815。
(二)国家税务总局中方县税务局在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税务办公地址:怀化高新区创业服务大楼6楼3615办公室;邮编:418005 ;服务电话:0745-2836129。
(三)国家税务总局中方县税务局在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办税场所地址:怀化高新区创业服务大楼一楼政务中心;邮编:418005;服务电话:0745-2836128。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