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01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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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关于派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为落实新“三定”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于2021年7月1日挂牌,为确保派出机构挂牌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负责新碧街道、新建镇辖区内的税费征收管理工作,承继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五云税务所新碧街道、新建镇辖区内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办公地址: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华西路69号,邮政编码:32140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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