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21
发文字号:
闽财税〔2021〕12号
发文机关: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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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0-2022年度福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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