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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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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关于部分纳税人调整主管税务分局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对部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主管税务分局作了调整,为确保纳税人主管税务分局调整后各项税费管理服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主管税务分局的纳税人名单,调整后的主管税务分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纳税人主管税务分局调整后,其原主管税务分局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由新主管税务分局承接。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纳税人已领用的发票、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三、纳税人主管税务分局调整后,涉及的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主管税务分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盖新主管税务分局的印章。原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鳌江税务分局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停止使用。

四、本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变更主管税务分局的纳税人名单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变更主管税务分局的纳税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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