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3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友情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您办税缴费,欢迎使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


“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及事项清单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详见附件1)


二、“个人所得税”APP (详见附件2)


三、“江苏税务”APP (详见附件3)


四、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详见附件4,具体缴费事项及渠道见各地相应提示公告 )


五、出口退税“网上办”(详见附件5)


六、邮递办税渠道


如通过上述渠道办税缴费有困难,经与税务机关沟通后,仍无法解决您的问题,可通过邮寄相关书面资料至当地税务机关的方式办理业务(具体联系方式见各市县税务局相应提示公告)。


附件:


1.电子税务局办税缴费事项清单.docx1.电子税务局办税缴费事项清单.docx


2.“个人所得税”APP办税功能清单.docx2.“个人所得税”APP办税功能清单.docx


3.“江苏税务”APP办税缴费事项清单.docx3.“江苏税务”APP办税缴费事项清单.docx


4.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事项清单.docx4.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事项清单.docx


5.出口退税“网上办”渠道清单.docx5.出口退税“网上办”渠道清单.docx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1年7月31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