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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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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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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重要通告——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即将上线近期月申报单位办理园区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公告

为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统一部署,苏州工业园区将在近期上线省一体化信息平台。


为了确保平台上线工作的顺利进行,8月至9月期间,相关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将作较大调整,请广大年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提前安排:


一、年申报方式单位注意事项


1、2021年8月补充年度申报


2021年8月补充年度申报操作截止时间仍为8月7日24点,8月年申报月缴费业务操作时间仍为8月11日至8月19日24点,所属期为2021年8月的年申报单位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数据扣款时间仍为8月10日至22日中午12点。


2、2021年9月补充年度申报


2021年9月补充年度申报操作时间为8月11日至9月5日24点,所属期为2021年9月的年申报单位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数据扣款时间为9月7日至10日中午12点。


从2021年9月起,取消年申报月缴费业务。


二、请单位及时做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更新维护,并密切关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企业客户端等平台,以便能够及时收到中心发送的相关业务短信通知和提醒。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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