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08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1〕7号),为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将我市2021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延至2021年10月31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8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