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29
发文字号:
深市监公告〔2021〕27号
发文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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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的公告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经研究,我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了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

  (二)修订《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

  (三)制定商事主体歇业登记管理制度。

  (四)制定《深圳市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五)制定《深圳标准“十四五”规划》。

  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制定商事主体歇业登记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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