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22
发文字号:
穗府函〔2021〕222号
发文机关:
广州市人民政府
收藏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函〔2021〕289号),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广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2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1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