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22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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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制度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依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对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目录中所含税务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的的公告》的解读.doc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的的公告》的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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