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27
发文字号:
穗南开管办规〔2021〕4号
发文机关: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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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开管办规〔2020〕1号文件的通知

各镇(街),开发区(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驻区各单位:

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 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0〕1号)有效期延长至本办法完成修订、印发实施之日为止(延期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延期实施期间印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对企业(人才)扶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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