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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2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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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关于东丽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涉税房产业务迁移有关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提升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服务,现将东丽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涉税房产窗口中的如下部分业务自2021年12月1日起迁移至天津市东丽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税务人员工作窗口”。


一、自然人房产继承、房产赠与、离婚析产的减免税证明开具、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土地出让转让信息采集、核定、税(费)申报及缴纳。


三、其他类型契税的申报及缴纳。


   迁移后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天津东丽区一纬路8号(原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层;84388996


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期间给您造成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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