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15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6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税款申报期限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通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税款申报期限的通告-1

 特此通告。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