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17
发文字号:
葫医保发〔2021〕82号
发文机关: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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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2年度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


    现将2022年度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60120元,基本医疗年缴费额为2765.52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03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06元。

    二、2022年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高线缴费基数为60120元,年缴费额为2765.52元;低线缴费基数为36072元,年缴费额为1659.36元。 

    三、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32元。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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