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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2-0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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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南沙区商务局关于转发《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我区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支持企业开展重点领域对外投资合作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现将《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按照《通知》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2年3月1日(星期二)前将全部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电子版(均为可编辑的Word版或Excel版)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原文附件5-2)、申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原文附件6)同步发送至Crystal_F0414@163.com,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地址: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栋2号楼9楼


联系人:傅若莹


联系电话:39053180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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