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2-28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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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PDF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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