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8-08-20
发文字号:
财税〔2008〕118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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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1、《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 );2、《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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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1、《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 );2、《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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