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文字号:
皖财税法〔2025〕1184号
发文机关: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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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2027年度和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等规定,现将安徽省2025年度-2027年度和2026年度-2028年度经确认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

1.安徽省2025年度-2027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1.安徽省2025年度-2027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2.安徽省2026年度-2028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2.安徽省2026年度-2028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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