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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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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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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给员工发工资,在哪里为他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渠道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点击首页“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依次点击“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添加”填写收入及减除信息,进入相应附表填写,最后点击“报送”。如需缴纳税款,点击“立即缴税”完成税款缴纳。


渠道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


点击首页“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依次点击“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预填扣除信息”-“保存”-“税款计算”-“申报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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